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2026-04-17
2026-04-17
2026-04-30

(招标编号:CG2026/SCKC-018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84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金繁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道路北起于北一环路,南至锦水河分干渠北侧,设计全长 441.249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 米。道路管综设计预留给水、燃气管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类别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沉降观测参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沉降观测参数);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沉降观测参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参数为沉降观测的同类表述均认可,如:沉降监测)(①或②或③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说明:(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下参与磋商;(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4)组成联合体各方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 1-6 项的所有条件,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上第 7 项的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4 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网络(远程)报名获取,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提供①获取文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①②项均加盖供应商公章),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彩色扫描后以PDF 格式文件通过邮箱(邮件主题: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 sckcgc@163.com。报名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报名表填写并向代理机构支付获取磋商文件费用后即为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注:供应商报名时应保证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获取磋商文件费用:300 元(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50 分 

递交方式:新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新都区三河街道叠秀路 1000 号 4 栋附 109 号 2 层、3 层(二台子小区 D 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50 分

开标地点:新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新都区三河街道叠秀路 1000 号 4 栋附 109 号 2 层、3 层(二台子小区 D 区)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8.84 万元。最高限价:按《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 号)、《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979 号)、《关于印发文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 号)、《关于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质安监协检字〔2012〕4 号)、《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7〕6 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7〕329 号)等相关计费文件收费标准的 80%。 

3、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成交供应商现场检测工作完成提交合格的检测及监测报告为止。 

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丰路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3)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7、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香见 APP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监督投诉渠道: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电话:028-6089622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金繁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 289 号 1 栋 1-4 层 1 号 107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60896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 777 号 1 栋 2 单元 22 楼 2201-2202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60896062 

电子邮件: sckc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