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成都馫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商管理办法(试行)》(馫都文旅投〔2024〕28号)文件规定,现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新都街道工业东区新居路与桂锦路交汇处智慧微网项目内配套商业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处资产配套商业所处空地出租价格经第三方公司评估后,项目落地保底收益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在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xdtzjt.cn/)刊登公开征集信息。
1.征集业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无人生活超市日常生活、无人自助洗车配套业态。经营项目符合资产所座落地段商业业态规划要求,禁止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经营范围,并禁止存放可能威胁公共安全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的物品。
2.价格拟定依据:四川诚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川诚德房评(2025)第02号)。
3.征集方式:公开征集。本次拟征集的共2处标的物,合作方式按照固定租金方式。
固定租金:租金底价13.00元/㎡/月,装修免租期3个月。
说明:供应商提供报价时应参考下述租金价格格式并不低于租金底价。
表1资产标的物面积、租金评估起始价等详细信息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租金单价(元/平方米/月) | 起始价(元/年) | 租期 | 3年起始总价 | 履约保证金 |
1 | 工业东区新居路与桂锦路交汇处智慧微网项目场地内南侧 | 80.64 | 13 | 12579.84 | 3年 | 37739.52 | 2000.00 |
2 | 工业东区新居路与桂锦路交汇处智慧微网项目场地内南侧 | 105.6 | 13 | 16473.6 | 3年 | 49420.8 | 3000.00 |
注:供应商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物情况、户型,接受场地现状出租。业主方对商铺缺陷不予以整改,由供应商(最终承租人)自行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合作期内的水、电费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按时缴纳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4.根据新居路智慧微网超充站项目性质,本次配套征集需合作商在报名时提供详细的拟投入的设施清单,需具备与项目无人智慧化运营管理高度匹配的属性。在该处地块的商业配套均由供应商人自行实施建设及办理相关证件,管理方予以配合。
根据四川诚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川诚德房评(2025)第02号)。
项目合作商与管理方双方约定支付方式并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1.项目合作商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管理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因项目合作商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项目合作商无违约情形下并结清水电气等费用后,管理方全额无息退还。
征集主体:(选择þ不选择¨)
个人¨个体工商户¨公司(不含分公司)þ社会团体þ分支机构þ机关单位þ涉外企业þ合伙企业þ其他¨
(二)具备成熟的智慧超市线上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具有正在运营且可供考察的无人智慧超市或无人自助洗车项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征集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如有意向参与本次合作,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76934230@QQ.com。
(二)报名资料见附件
信息发布后至2025年1月24日前,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围且报价不低于租金起始价的,即可成交;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围,则需进行进一步比选,由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逐一评审,在综合评议后确定最终合作商家。
(三)报名单位(个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段进行报名,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概不接受。
1.在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xdtzjt.cn/)刊登公开征集信息,公告期7个自然日,潜在供应商需在2025年1月24日前按照公告报名要求完成报名资料的提交。
2.征集结果在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xdtzjt.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合作期限为3年,不得转租、转让,合同期满后另行征集。合作到期,可与原供应商继续合作,管理方将对该处资产的租赁价值重新进行评估,或重新制定合作方案。原供应商不接受继续合作条件的,视为放弃,管理方将重新进行征集。
(一)供应商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以其他方式主动放弃的,业主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二)对于因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业主单位收回的征集项目,供应商需按照合作合同价格的30%对业主方进行赔偿。
(三)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和遵守公告要求,业主方不赔偿供应商因违约造成的各类损失。
十、其他
(一)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由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应承诺,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经管理方同意根据需要可自行进行装修,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合同期满后,供应商的装修不予补偿,除可以搬动的动产外,其余无条件无偿属于管理单位所有,供应商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修部分);
(三)供应商的装修方案须经管理方同意。
(一)该处标的物在合作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合同即告终止,相关收益及其他费用据实计算。如遇上述情况,供应商和管理方均不赔偿对方任何损失。
(二)供应商在参与征集前应当仔细阅读相关的全部文件,供应商参加此次征集的行为即视为已认可了《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工业东区新居路智慧微网超充站配套商业合作供应商的公告》等文件中应由供应商承诺的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人: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君跃路618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980505200
成都市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